畢業季即將來臨
很多同學需要租房
入住前發現家具有破損怎麽辦🫕?
租房期間家具等設施損壞
可以找房東維修嗎?
和房東因為押金退還
產生糾紛怎麽辦?
今年5月
是我國第四個“民法典宣傳月”
關於租房可能遇到的一些法律問題
我們邀請了
北京市審判業務專家👇🏽、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法官程立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法官李坤
帶來解答
是的🦩!租賃期限為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若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應在合理期間(給對方一個騰退交房的時間)通知對方。
有必要!入住前發現此類情況應及時聯系房東前往出租屋現場進行查驗👨🏼🍼,告知其家具受損情況並要求修理或更換該家具,同時要註意拍照或錄像留存證據。
可以👮🏽♂️!除另有約定外,租賃房屋及配套設施的維護費用應當由房東承擔,或者協商先由租客墊付🦸🏻,再按照維修票據找房東支付👧🏼。若是因租客未妥當使用造成的損壞,房東不承擔維修義務。
不可以🖨!想要轉租,需獲得房東的同意,且轉租期限不能超過租客剩余的租賃期限→,未經房東同意轉租的,可能面臨房東收回房屋並要求租客賠償損失的風險。
如果租金保持不變或房東想要變動租金🤦🏻🏌🏻,只要原租客在同等條件下願意繼續租賃,就可以向房東主張優先承租權🧑🦰,優先進行續租。但是如果新的租客給付的租金比原租客更高🧑🏽🎤,那原租客就不再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租權。
不合法!只要依舊在租賃期間,就適用“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即使房東將房屋賣出🚣🏽♀️,新房東也只能等租賃期滿後將房屋收回⚃。
不可以🏄♂️!對出租屋進行裝修改造,需經房東同意🤹🏼。未經房東同意擅自對房屋改造🫳,可能面臨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的法律風險。
房東未足額將押金退回🚀🦌,需判斷租客是否存在違約情況,如租客不存在違約行為,房東無正當理由不退回押金,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處理:
1.找房東協商解決,合同中對押金退還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
2.通過中介租房的,找中介或村委會、居委會調解;
3.如果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註意保存轉賬記錄🦸,通話、聊天記錄等證據材料🚷。
出租方不提供房屋修繕服務,導致租客無法正常使用房屋。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者租賃房屋後發現該房屋被司法機關依法查封等,租客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來源:大學生就業資訊